北京市拟将政务服务禁用语纳入窗口人员规范,这一举措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具体分析如下:

规范服务语言是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的必要手段政务服务窗口是政府与群众直接互动的“前沿阵地”,服务人员的语言态度直接影响群众对政府形象的感知。例如,使用“我不是说过了吗”等推诿性语言,易引发群众不满,降低服务体验。北京市将禁用语写入规范,明确划定语言红线,有助于减少服务过程中的摩擦,推动服务态度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转变。尽管规范无法穷尽所有不当用语,但通过列举高频问题用语(如怼人、伤人话语),可为窗口人员提供清晰的行为指引,强化服务底线意识。
行业特性决定需针对性规范语言环境不同行业因业务场景差异,会形成独特的语言习惯。政务服务窗口长期接触群众诉求,可能衍生出部分“无感但伤人”的用语(如敷衍性回复、隐性歧视性表达)。这些用语虽不涉及违法或脏话,却可能因行业惯性被忽视。通过制定禁用语规范,可针对性地剔除这类“隐性服务障碍”,避免因语言不当损害群众权益。例如,规范可明确禁止使用“这事不归我管”“没办法解决”等推脱性表述,倒逼窗口人员主动协调资源、解决问题。
动态更新机制保障规范的灵活性与可操作性语言使用具有时代性和场景性,禁用语需随社会语境变化及时调整。北京市可借鉴“定期+不定期”更新模式,由政务服务局联合相关部门,通过调研群众反馈、分析服务案例等方式,动态补充禁用语清单。例如,针对新兴服务场景(如线上办理、跨部门协作)中出现的语言问题,可快速纳入规范;对已过时或适用性降低的条款,及时修订或删除。这种灵活机制既能避免规范僵化,又能确保其始终贴合实际需求。
禁用语规范与正向引导需结合单纯禁止负面用语仅是第一步,更需配套正向服务话术培训。例如,将“我不是说过了吗”替换为“我理解您的疑问,我再详细解释一次”;将“没办法解决”转化为“目前流程是这样,我帮您联系相关部门协调”。通过提供标准化、人性化的替代表达,帮助窗口人员在遵守规范的同时,提升沟通效率与服务质量。此外,可建立“服务用语红黑榜”,对优秀案例进行表彰,对违规用语进行通报,形成良性激励。
规范需平衡“原则性”与“灵活性”政务服务场景复杂多样,规范需为窗口人员预留主观判断空间。例如,在面对情绪激动的群众时,允许服务人员使用安抚性语言(如“我理解您的心情,我们一起想办法”),而非机械套用固定话术。同时,需明确禁用语仅针对服务场景,不扩展至行业外语言环境,避免过度联想或扩大化解读。例如,规范仅约束窗口人员在履职时的用语,不涉及其私人交流或非工作场景。
北京市将政务服务禁用语纳入规范,是优化服务体验、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通过动态更新机制、正向引导培训以及平衡原则性与灵活性,可确保规范既具操作性,又能适应服务场景变化,最终实现政务服务从“能办”到“好办”的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