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晚舟事件是一起始于2018年12月1日,涉及中、美、加三国,集司法、政治、外交冲突于一体的国际事件,最终以孟晚舟获释回国告终。具体过程如下:
事件开端: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警方应美国政府司法互助要求,逮捕在温哥华转机的华为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孟晚舟被捕时面临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指控,逮捕理由初时未明确,但媒体普遍报道其可能因华为涉嫌违反美国出口管制向伊朗出售“敏感科技”,并“以假账资料掩护”。
中方严正交涉:事件发生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大使馆于12月6日表示坚决反对并强烈抗议,向美国和加拿大两国提出严正交涉,要求立即恢复孟晚舟人身自由。12月8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紧急召见加拿大驻华大使麦家廉,表达了相同诉求。12月9日,中国外交部又紧急召见美国驻华大使泰里·布兰斯塔德,就美方要求加方拘押孟晚舟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
保释与案件延后:2018年12月11日,孟晚舟获英属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准许保释,案件延后到2019年2月再审。事件起因于美国政府打算以诈骗罪起诉及通缉孟晚舟。
美方正式要求引渡:2019年1月28日,美国代理总检察长惠特克、商务部长罗斯、国土安全部部长尼尔森以及联邦调查局局长克里斯托弗·亚瑟·雷在美国司法部举行联合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要求引渡孟晚舟,并以23项罪名起诉华为。
加方指控与人质外交争议:2019年9月6日,加拿大总理杜鲁多指控北京利用任意拘留为工具以达成国际或国内政治目标,称西方盟国已对中国这项策略表达关切,强调这种人质外交在国际社会是无法接受的行为。
引渡案聆讯排程与裁决:2020年5月23日,在长达500天的保释之后,加拿大法院宣布引渡案的第二阶段聆讯排程到2021年3月审结,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强调该国的司法独立。2020年5月27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裁决,孟晚舟败诉,该引渡案符合“双重犯罪”标准,法院对该引渡案将继续审理。孟晚舟将留在加拿大参加后续的听证并等待新的审判结果。
司法听证会与延期宣判:2021年8月18日,加拿大方面进行了司法听证会,美方检方代表仍没就汇丰知道华为会与伊朗交易的情况仍提供金融服务提供辩解,法官确定最终宣判延期至2021年10月21日。孟晚舟申请发布更多与她的逮捕和审讯有关的机密文件的请求也被加拿大联邦法官否决,理由是与该案件无关。
延期起诉协议与获释:2021年9月24日(北京时间9月25日凌晨),美国司法部与孟晚舟达成了延期起诉协议。根据协议,孟晚舟承认美国政府对其误导国际金融机构之指控的真实性并负主要责任,并且在2022年前不再触犯美国联邦刑法,其将免于美国政府的起诉。加拿大司法部发布正式声明,鉴于美国方面撤销对孟晚舟的引渡程序,加方已无理由继续引渡程序,司法部长代表已撤销起诉,结束了引渡程序。法官免除了孟晚舟的所有保释条件,允许孟晚舟自由离开加拿大。
中方释放加拿大人与事件定性:就在加拿大释放孟晚舟之后,中国释放了两名被关押在中国的加拿大人迈克尔·康明凯和迈克尔·斯帕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应询表示:“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事实早已充分证明,这是一起针对中国公民的政治迫害事件,目的是打压中国的高技术企业。对孟晚舟女士所谓‘欺诈’的指控纯属捏造。就连被美方指为‘受害者’的汇丰银行也出具了足以证明孟女士清白的文件。美国、加拿大所作所为是典型的任意拘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