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学的天理是道德神学,同时成为儒家神权和王权的合法性依据, 理学以儒家学说为中心,兼容佛道两家,以论证纲常名教的合理性和永恒性。
宋明理学为心性义理之学。 明顾炎武:“宋明理学,禅学也,不取之五经,舍圣人之语录而从事于后儒,此之谓不知本也”。“理学”之名,自宋人始有之,古代有“经学”。
宋代道学主流有濂、洛、关、闽之学,《宋元学案》称张载之关学:“其学以易为宗,以中庸为的,以礼为体,以孔孟为极”“循古礼为倡,于是关中风俗一变而至于古”。
重要理学家有北宋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颐、程颢,南宋杨时、朱熹、张栻、吕祖谦、陆九渊、林希逸,元吴澄、许衡、刘因、 郝经、姚枢,廉希宪,张文谦,刘秉忠、赵汸、汪克宽、华幼武、吴海、戴良、李祁、张宪、梁寅、苏天爵等,明湛若水、王阳明、朱得之等,广义上包含三苏、王安石、司马光等。其哲学中心观念是“理”,“理”是产生世界万物的精神的东西。理学出现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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