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角债是企业之间超过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的拖欠货款的俗称。在90年代初,它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障碍。三角债在中国实际上早在80年代中后期就开始形成。1985年,中央政府开始抽紧银根后,企业账户上应收未收款和应付未付款的额度大幅度上升。到1991-1992年间,三角债的规模发展到占银行信贷总额三分之一的地步。三角债带来的后果非常严重。由于拖欠,大多数国营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都面临收不到毛收入的问题,导致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因缺乏资金而难以扩展生产。巨额的未清偿的债务拖款使企业或不能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难以获得信贷。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陷入债务死扣之中,每个企业既不愿意偿债,它的债权也无法得到清偿。此外,三角债还会造成经济信息的混乱,由于拖欠,流动资金更显不足,在短期信用拆借市场与投资市场上,资金价格易受黑市操纵。三角债并不是中国特有的,许多国家都存在,特别是转轨中的国家。俄罗斯的三角债已经严重影响了整个经济发展。2001年过期债务已经高达35万亿卢布。消灭三角债的直接手段是缩小赊销和铺货的范围。消灭三角债的根本原因是建立有效的信用机制,这需要加强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受全球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中国经济正面临外需下降、内需疲软、通胀形势严峻、企业利润压缩等多重压力。与此同时,上世纪90年代初曾严重困扰中国企业的三角债问题卷土重来,在部分行业和中小企业形成了新三角债问题,并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上世纪90年代的三角债主要以国有大企业之间的政策性拖欠为主,而目前的新三角债则以经营性拖欠为主,各种类型的企业均有涉及,且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受三角债影响更为严重,并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企业盈利下降、亏损严重、亏损金额不断增加,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呈不断上升趋势,资金回笼难度越来越大,资金回笼周期不断延长,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相互拖欠现象较为普遍等。新三角债对金融市场的影响途径与程度与上世纪90年代的老三角债不同。当时,银行在金融体系中作为重要的中介机构,承担了大量三角债偿付人的职责,因此老三角债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银行系统内部。而近几年伴随着金融脱媒的不断发展,直接融资比重大幅提高,新三角债也对债券市场产生影响,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新三角债导致部分行业信用风险有所增加。钢铁、机械、煤炭、电力等行业由于受到行业产能过剩、价格下跌、投资亏损等因素的影响,生产经营风险不断增加,容易产生经营性的新三角债。例如,钢铁等主要通过企业联保的形式进行融资的行业,一旦联保中的一家企业出现破产或还款困难,就会牵连到其他联保企业承担债务责任,从而形成行业内新三角债的横向蔓延。第二,新三角债可能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加剧。与中小企业相比,大企业受新三角债影响有限,一方面是由于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更为严格和稳健;另一方面,其贸易往来的对手方较多,应收账款来源相对分散,即使出现坏账也不会造成大规模的损失。而中小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所采用的信贷销售模式比大企业更加激进,往往对客户采取低首付的销售方式,这样当下游需求出现问题时,客户回款相应减慢,企业面临的回款压力和坏账损失大幅增加,再加上中小企业本身对资金很敏感,这样就会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最终使得新三角债沿着产业链向上游不断传递。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这种信用状况的变化使其融资愈发困难。第三,新三角债问题的蔓延,对债券市场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钢铁、机械、煤炭、电力行业在债券市场比重较高,债券市场已经成为其重要融资场所。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部分企业可能会利用债券融资用来解决三角债问题。对此,发债主体应当及时对相关情况作出信息披露,防止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况的发生。总体而言,部分行业和中小企业受到新三角债一定冲击,信用风险有所增加,但风险尚在可控范围之内,对债券市场的总体影响有限。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国内外经济形势面对多重压力情况下我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结构性矛盾和制度性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此轮新三角债进一步蔓延的风险仍需密切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