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合约案被告反诉细节为:被告提出反诉时诉情存在逻辑问题,要求不解约和要求解除合同赔5000万相互矛盾,法院要求其明确诉情。以下是关于蔡徐坤合约案及相关艺人合约情况的详细介绍:
2015年11月,蔡徐坤与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演艺娱乐事务独家经济合同书》,因其未成年,合约上有其母亲签字。
佣金划分:签约后前三年,公司应得佣金为总收入的70%,第四年至第六年比例调整至60%,第七年至合同结束为50%。
签约时长:从2015年至2023年,合约期满若乙方(公司)没有向甲方(蔡徐坤)发出书面通知,则合约期自动延长两年,实际签约时长为十年。
违约金设定:当甲方(蔡徐坤)单方面提出解约时,每提前一年,需支付每年三百万违约金。
补充合同:2016年,因蔡徐坤未成年,双方再次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最初合约里甲方单方解约的违约金提升至三千万,还将到时未发书面通知解约的合约自动延长期延长至三年,即整体签约时间延长至十一年。依照蔡徐坤提前八年解约情况,个人违约赔偿金恐将高达三亿两千万。
原定于3月12日开庭的蔡徐坤合约案未开庭,案件进入到二审阶段,于4月中旬再开庭。
开庭十分钟内便结束,中院指定静安法院管辖;裁定转普通程序审理,相应延长举证期限。
被告反诉:被告提出反诉,诉情有逻辑问题,要求不解约和要求解除合同赔5000万相互矛盾,法院要求其明确诉情。
网友观点与预测:网友认为老东家既想要人又想要钱,只能择一。由于蔡徐坤方解约态度坚决,法院大概率会判决解除合同,唯一不确定的是违约金。5000万违约金大大超过实际损失,不会被法院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