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强化地面沉降调查监测和防治法规体系,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基础,迅速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实施条例,进一步优化地面沉降调查监测与防治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2. 完善地面沉降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中央、地方和行业间的责任与义务。建立自上而下的专门领导机构和常设组织实体,负责推进地面沉降调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国家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地面沉降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其他相关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工作。3. 确保地面沉降调查监测和防治资金的持续投入。国家地面沉降调查监测和防治资金应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并纳入国家经济发展计划中,以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