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进一步严格境外进京人员管控3条措施

北京发布进一步严格境外进京人员管控3条措施

北京发布的进一步严格境外进京人员管控的3条措施如下

集中观察要求:自通告发布即日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需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且费用自行承担。这一举措旨在通过集中管理,最大限度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

居家观察条件:对于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以及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集中观察的人员,经过严格评估后,可进行居家观察。同时,不再受理有单独住所且住所内没有其他同住人员的居家观察申请,进一步规范了居家观察的适用范围,确保管控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申请流程:符合居家观察条件的人员,应在入境前向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这一规定要求相关人员提前做好规划,主动与社区沟通,便于社区及时掌握信息并做好准备工作。

未申请或未获同意的处理:若入境前未申请居家观察或申请暂未得到评估同意,人员将先被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这一措施确保了所有境外进京人员都能在入境后得到妥善安置和有效管控。

观察时间计算:经评估认定可以进行居家观察的,其14天观察时间将与在集中观察点的时间合并计算。这一规定避免了因申请流程导致观察时间延长的问题,保障了管控措施的连贯性和有效性。

报告要求:从国内其他口岸入境进京的人员,应事先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报告回京行程安排及有关信息。这一举措有助于单位和社区提前了解人员动态,做好相应的防控准备工作。

执行管控措施:抵达社区时,这些人员需执行与境外直接进京人员相同的管控措施。这确保了无论从哪个口岸入境,所有进京人员都能受到同等严格的管控,防止疫情输入和传播。

隐瞒旅居史的责任:对于隐瞒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这一规定强调了诚信申报的重要性,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了明确的法律制裁,有助于维护疫情防控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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