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乘高铁 霸铺 被曝光后,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起诉央

一律师乘高铁 霸铺 被曝光后,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起诉央

法院认定央视报道未构成名誉侵权。央视报道内容基于事实,源于罗某在列车上的违规行为,并有相关行政处罚依据。央视评论行为亦正当,履行国家媒体舆论监督职责。报道中,罗某信息隐名、打马赛克,尽到保护义务。损害事实存在,罗某生活圈内声誉、评价有所下降。损害与报道行为无因果关系,根源在罗某本人行为。央视无过错,依法履行舆论监督职责,引导公民遵纪守法。在央视报道行为合法的前提下,罗某提出名誉权侵权主张未成立。法院驳回罗某关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标签:霸铺,名誉权,高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