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妇言原文及翻译

越妇言原文及翻译

《越妇言》原文:越妇言于知者,陈五不可,而掬心献之。知者弗受也,越妇刎颈而死。夫有以刎颈而死,其言不信乎?虽然,越妇言未终,已知其不可也,而为之,其信也。其知有以信其言也,其知有以知其不可也,斯言也,不可不察也。越妇言曰:“吾不幸为越之鄙贱女,生乎野长乎野,未尝见天子之贵,诸侯之富,诚不闻礼义之大方也。今者,不幸而至乎大夫之宫,其仆妾俱御倚徒,皆得坐食于堂上,妾独与吾婢俱执粪除之役,不得与焉。吾窃自悲也,而以为天下莫己若也。夫以天子之尊,诸侯之富,大夫之威,其仆妾、徒役,皆得坐食于堂上之下,而况我之贱也!吾向且不欲食,今以食为罪矣。吾其刎颈而死!”于是有以知其不可也。夫天子诸侯大夫,固无礼义之大方,则彼与彼同耳。然则彼与彼何以相非若是之甚也?彼且曰:“彼为匹夫,其为利也,莫大乎刎颈而死,故为之耳。”然则匹夫刎颈而死,亦何利乎?曰:“吾欲正言曲论,破坚白,辩同异,而莫能听,吾命固且穷矣。吾欲死之,以有言也,不亦宜乎!”然则匹夫之刎颈,其不穷亦宜矣。匹夫刎颈而死,虽有勇焉,未可以言义也。匹夫之勇,犹可谓也;越妇之刎颈也,亦何取焉?且越妇之言,尚犹有类乎礼义,而况大夫之宫,其仆妾、徒役,又何以加乎?是宫也,其不足以行礼义之大方也,亦可知矣。——《荀子·荣辱》《越妇言》翻译:越国的一个妇女对一位有智慧的人说,她列举了五种不能忍受的事,并且用双手捧着心把话献给他。智慧的人不接受,越国妇女就割颈自杀了。有人因为割颈自杀,她的话能相信吗?虽然这样,但是越妇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知道她的话不可行,但她还是做了,她是守信用的。她明知用死来验证她的话,又明知她的话是不可行的,这种话,不可不仔细考察。越妇说:“我不幸成为越国边远低贱的女子,生在乡野,长在乡野,不曾见过天子的尊贵,诸侯的富有,实在不懂得礼义的大道理。现在,不幸来到大夫的府第,他们的仆妾、徒弟,都能在堂上吃饭,只有我和我的女仆一起干清除粪便的脏活,不能和他们在一起吃饭。我私下为自己感到悲伤,认为天下没有谁比自己更不幸了。凭着天子的尊贵,诸侯的富有,大夫的威风,他们的仆妾、徒弟,都能在堂上吃饭,更何况我这样低贱的人呢!我以前不想吃饭,现在反而因为吃饭而获罪了。我还是割颈自杀吧!”于是有人知道越妇的话是不可行的。天子、诸侯、大夫,本来就没有礼义的大道理,那么他们与越妇也就没有什么不同了。既然这样,他们与越妇又为什么那样相互非议呢?他们将会说:“他是普通百姓,他图利,没有比割颈自杀更大的利了,所以他才自杀的。”既然这样,那么普通百姓割颈自杀,又有什么利呢?有人会说:“我想阐发正确的言论,抨击错误的言论,批驳诡辩,辨别同异,可是没有人能听,我的生命原来就快要结束了。我想为此而死,由于有话要说,不也应该是这样吗?”既然这样,那么普通百姓的割颈自杀,他生命不结束也是应该的了。普通百姓割颈自杀,虽然有勇气,但不能说是讲义。普通百姓的勇气还可以说得过去;越妇的割颈自杀,又怎么可以说得过去呢?况且越妇的话,还近似于礼义,又何况大夫的府第,他们的仆妾、徒弟,又怎么比得上呢?这个府第,它不足以推行礼义的大道理,也是可知的了。《越妇言》是《荀子·荣辱》中的一则寓言故事,以越妇的遭遇和选择为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