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柴王群,这位49岁的山西籍人士,拥有大学学历,1977年9月自山西大学化学系毕业后,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他先后在山西临汾地区公安处担任干事,随后在地委研究室和山西省委组织部任职,直至成为副处级组织员。凭借卓越的工作表现,他在32岁时就崭露头角,被委任为中组部地方干部局一处和二处的副处级调研员,后来升任四处副处长并晋升为处长。
1996年9月,柴王群被下派至云南曲靖地委,担任副书记,并在一年后全面主持地委工作。他的职务在1997年10月进一步提升,成为曲靖市委书记,正式步入正厅级官员行列。2001年3月,他的事业达到了巅峰,同时担任云南省委宣传部长和曲靖市委书记,一时风光无限。
然而,这位看似一路顺风顺水的官员,其背后隐藏着一段鲜为人知的曲折。早在1994年,他的人生轨迹似乎就已经偏离了原有的正轨,权力与金钱的关系变得复杂。这警示我们,"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任何贪腐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004年3月3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云南省委宣传部部长柴王群涉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柴王群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