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冷荣泉,1949年1月17日出生于江苏省丹徒县,系中共党员,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前高官,因受贿罪于2015年9月30日被逮捕。其从业经历与通讯行业紧密相连,自1977年起在教育与电信系统任职,最终在中国电信担任要职。冷荣泉在电信系统内担任要职,尤其在组建中国网通集团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院查明,冷荣泉利用职务便利,为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在电信设备采购中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给予的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62.16万元)。冷荣泉还利用职务便利,为北电网络(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网通集团的工程中提供定向帮助,收受该公司给予的111.81005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25.4965万元)。此外,冷荣泉还收受上海日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立开元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643.5041万元。 冷荣泉还利用其原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人民币600万元。冷荣泉的受贿行为涉及多起电信设备采购、维保业务、广告业务等事项,其受贿总额共计人民币1643.5041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冷荣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涉案赃款均已全部扣缴在案。冷荣泉被判罚金共计人民币二百万元,并追缴其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所得款项2243.504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