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院做出的处罚看,男子的行为是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十章里的相关规定。该法律第一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了部分行为会“妨害民事诉讼”,像是诽谤、诬陷、侮辱等。法院认为男子寄来的锦旗存在侮辱性,所以对当事人进行了10天拘留惩罚,同时对制作锦旗相关公司罚款了一万元。

事情起因是浙江某个从事卷烟零售行业的个体工商户,涉嫌无准运证被处罚。而个体户认为相关部门在自己未到场的情况下检查,属于越权执法,直接到法院上诉。在相关法院判决的时候,直接驳回了起诉,再上诉仍然是同样结果。于是该男子就找公司做了一面“浑浑噩噩乱用法律”的锦旗,送到了法院。法院本身认为锦旗涉嫌侮辱,向有关部门请求协助,对个人和公司进行了相应处罚。

在《民事诉讼法》当中,有关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规定,主要是对相关人员造成侮辱、诽谤、殴打等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和拘留,后果严重的话,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虽然男子和相关公司都被处罚,但是这里也有一个疑点,那就是男子在寄送锦旗的时候审理已经结束,是否构成扰乱或者妨害是值得商榷的一件事。而“浑浑噩噩乱用法律”能不能构成侮辱,也要分情况对待。

在生活中有很多事情,都存在“违法”的可能性,一旦被别人抓住,就有可能承担责任。在整个事件中,男子自己有错在先,却赌气不肯承认错误,一时冲动导致自己再次违法。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我们都应该冷静对待,否则就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