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25年9月5日发布通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新政策自2025年9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具体内容如下:
一般情况: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最高可贷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90万元,均增加20万元可贷额度。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最高可贷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144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最高可贷额度由84万元调整为108万元,均增加24万元可贷额度。
在全国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全国有两次及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购房地所在区域范围内家庭名下拥有两套(不含当前申请贷款房屋)及以上住房。
按缴存基数:借款人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还款能力系数(0.6)×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
按缴存余额: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