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监会正式发布的上市公司重组新规核心内容包括简化认定标准、缩短计算期间、允许特定产业借壳创业板、恢复配套融资及强化监管措施,并明确科创板衔接安排,自2023年10月18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如下:
简化重组上市认定标准新规取消了“净利润”指标作为重组上市的认定条件,仅保留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以及控制权变更等非财务条件。这一调整降低了部分企业通过重组上市的门槛,尤其是对净利润波动较大但资产质量较高的企业更为有利。
缩短“累计首次原则”计算期间原规定中,企业控制权变更后需满足“累计首次原则”(即控制权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向同一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新规将这一期间缩短至36个月。此举旨在加快企业重组进程,减少时间成本,促进资源整合效率。
允许特定产业借壳创业板上市新规明确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但其他资产(如传统行业资产)仍被禁止。这一政策旨在引导优质资源向创业板聚集,支持科技创新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快速发展,同时避免创业板被低质量资产占用。
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此前因监管收紧,重组上市配套融资功能被暂停。新规恢复这一功能,允许企业在重组上市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交易对价、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等。此举有助于缓解企业重组过程中的资金压力,提升重组可行性。
强化业绩补偿与问责机制新规丰富了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协议和承诺的监管措施,包括要求承诺方提供更严格的履约保障(如现金、股权质押等),并加大对未履约或虚假承诺的问责力度。这有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遏制“高承诺、低兑现”现象。
明确科创板并购重组监管衔接新规对科创板公司的并购重组监管规则作出衔接安排,简化指定媒体披露要求,优化信息披露流程。同时,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通过重组政策促进区域经济“新陈代谢”,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
政策背景与意义此次修订是证监会自2013年11月以来首次明确创业板重组上市改革,旨在通过制度优化激活市场活力,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允许高新技术产业借壳创业板,有助于优化创业板产业结构,提升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恢复配套融资和简化认定标准,可降低企业重组成本,促进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此外,强化问责机制和明确科创板衔接规则,体现了监管层对市场公平性和透明度的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