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出台的公积金新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申请条件与期限: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期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需进行补缴。申请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在提交申请时应无欠缴行为;企业如有欠缴行为的,应当先办理补缴,再申请享受该期限内的缓缴政策。
对职工的影响:缓缴期间,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若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可提前终止缓缴,并补齐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适用对象与期限: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报送征信部门。

城市区提取额度调整:城市区月提取额上限由之前的家庭1000元、单身700元,提高为家庭1400元、单身1000元。
县域提取额度调整:县域月提取额上限由之前的家庭600元、单身450元,提高为家庭1000元、单身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