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剩余价值量是指资本家通过剥削劳动者所获得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量。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剩余价值量的产生和变化遵循着一定的规律。以下是关于剩余价值量的三个主要规律:
1. 剩余价值率与劳动强度成正比
解释: 剩余价值率(m')是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v)的比率,即m'/v。它反映了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程度。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劳动强度越大,同一时间内生产的商品数量就越多,从而创造的剩余价值也就越多。因此,剩余价值率与劳动强度成正比。
实例: 假设一个工人每天工作8小时,生产10件商品,每件商品的剩余价值为2元。如果劳动强度增加一倍,工人每天能生产20件商品,那么在同一时间内创造的剩余价值就从20元增加到40元,剩余价值率也相应提高。
2. 剩余价值量与必要劳动时间成反比
解释: 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劳动者为了维持自己和家庭成员的生活所必需的时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必要劳动时间会不断缩短,而剩余劳动时间则会相对延长。这意味着在同样的工作日内,资本家可以榨取到更多的剩余价值。因此,剩余价值量与必要劳动时间成反比。
实例: 假设原来一个工人需要6小时的必要劳动时间来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剩下的2小时为剩余劳动时间。如果科技进步使得必要劳动时间减少到4小时,那么剩余劳动时间就增加到4小时,从而在同样的工作日内创造的剩余价值量就会翻倍。
3. 剩余价值总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正比
解释: 社会劳动生产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生产某种产品的平均效率。随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数量会增加,从而创造的剩余价值总量也会增加。这是因为虽然单个商品的剩余价值可能保持不变或略有下降(由于竞争激烈导致价格下降),但总的生产规模扩大了,所以总的剩余价值量还是增加的。
实例: 假设原来一个工厂一天能生产100件商品,每件商品的剩余价值为5元。如果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一倍,工厂一天就能生产200件商品,即使每件商品的剩余价值下降到4元(由于价格竞争等因素),总的剩余价值量还是从500元增加到800元。
综上所述,剩余价值量的三个规律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资本家剥削劳动者的本质以及剩余价值产生的机制。这些规律对于理解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及其内在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